学校规章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12-14 来源: 作者:
各分党委、党总支:
现将《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工作方案
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
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工作方案
2015年8月3日,中共中央正式颁布施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全面部署、狠抓落实。为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组织领导,确保《条例》明确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学校党委要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原原本本学习《条例》,深刻理解《条例》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唤醒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带头学习,要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理解《条例》内容,做到集中学、全面学。通过学习,充分认识《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是党内监督的利器。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条例》规定的各责任主体的责任,构建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标准具体、追责有据的责任体系。
学校纪委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入研讨,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规定的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委要采取多种形式推动《条例》在校院两级领导干部中的宣传和学习。通过层层传达学习,努力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人人了解巡视、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贯彻《条例》精神,深化巡视整改工作
学校党委要全面回顾、认真分析学校在接受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照《条例》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全面规范和改进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
(一)深化巡视成果运用
2013年6月,学校接受了中央巡视组的首轮巡视工作,2013年9月26日,根据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学校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制作整改台账分期分批逐一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招生工作、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出国管理等多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制度规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学校纪委进一步加大查信办案工作力度,深入查实了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2014年以来,学校又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进入深化整改工作阶段,力求进一步完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反馈问题不遗漏、整改承诺不欠账、现有问题不遗留。在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的基础上,学校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期间制定完善的有关制度的执行力,并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整改成果得到巩固深化,使学校的各项工作能够在坚固的基石上重装出发。
(二)完善“两个责任”的落实机制
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可能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利的问题,把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突显出来,切实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结合学校近期颁布实施的《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
三、以《条例》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党委、纪委要将《条例》规定的具体要求作为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和参考,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对二级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一)加强对校内二级单位的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学校将根据工作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作为学校纪委的重点工作内容,要将常规检查与年底的集中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延伸和扩展实质性检查内容,做到主体责任、检查内容、检查方式“三个明确”,实现问题导向、检查结果运用、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四个强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二级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此外,要特别突出问题导向,围绕科研经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监督重点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开展专项检查,精准发现、定点突破,切实提高各二级单位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在全面领会和落实《条例》精神的同时,纪委要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作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畅通信访主渠道,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依据中共中央刚刚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
全校党员要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增强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从严治校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为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