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时间:2013-01-24 来源: 作者:
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学校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为中心,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贴新形势新要求,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学校事业的平稳发展提供保障。
一、精心筹划,协调分工,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工作
学校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在突出位置,与学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2012年初,结合学校分工部署和职能安排,学校党委印发《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将学校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分解为9大类,31项,具体明确了学校党政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在构建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中的廉政角色和责任分工,同时将落实责任制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责任主体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同时以校纪委文件形式印发了《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确定了学校2012年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
3月28日,学校组织召开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学校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校领导与全校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在实际工作中,校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和监督检查职能,就廉政文化建设、教育收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等专题工作,先后以纪委全会、联席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纪委委员,召开工作会议,对相关具体工作的分工和落实进行研究、讨论和协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教育为本,预防为先,大力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1.推动制度建设,并狠抓落实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以“三重一大”制度为核心的党风廉政制度建设。2012年,学校围绕2011年底新修订的“三重一大”制度,从学校层面和二级单位层面,先后制定、细化或修订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包括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学院等二级单位层面的具体实施办法,以及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事项决策和管理制度等。例如,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2012年学校先后出台了《中国人民大学公开选拔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中国人民大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实施办法》、《中国人民大学关于中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规定》、《中国人民大学干部选拔工作议事规则》、《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会提拔任用干部票决制实施规则》等规定,使学校的用人机制和用人模式更完善、更科学、更民主。
与此同时,校纪委将近年来制定或修订的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43项规章制度汇编成《中国人民大学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制度汇编(二)》发放给各单位,督促各基层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熟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实践工作中自觉将制度落实到位。
2.加强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2012年学校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宣传工作的整体部署,在学校纪委的组织协调下,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
一方面认真开展日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校园网、校报、宣传橱窗等载体,通过参观学习、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政策文件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廉政责任等方面的日常性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同时充分抓住新生入校、入党、考试评优、毕业实习、就业择业,以及新教职工入岗、职称评聘、中层干部任职等关键节点,集中开展理想信念、思想道德、职业规范、廉洁廉政等主题教育培训。例如,针对新生党员,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部联合推出“红船领航”新生党员先进性熔铸计划,全面强化新生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其党性修养和党员意识;针对新教职员工,人事部门牵头,会同财务、科研、审计、组织、纪检监察等各职能部门开展入职培训,向新教职员工宣传学校组织纪律、财务制度、师风师德规范、反腐倡廉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
另一方面着力做好集中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今年宣传月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以“五个一”活动(即一次主题党课、一次主题参观、一次主题电影、一次廉政文化专题书画展、一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行动倡议)为主要载体,通过在学校和基层单位两个层面开展集中性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提升党性修养。
2012年下半年,党的十八大成功召开。学校党委组织了不同层面不同规模的学习宣传活动。校纪委召开全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十七届中央纪委的报告等有关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了工作动力。
此外,学校还充分利用作为北京市首批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联系点的有利条件,以弘扬廉政文化、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扎实推进我校廉政文化建设,并将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经验,及时以工作信息的方式上报领导部门。今年共上报信息、工作简报等近30篇。在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中,我校选送的三幅漫画作品获得书画摄影类二等奖。
三、突出重点,有效实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
1.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2012年,学校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干部考察预告制度、规范完善中层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制度、贯彻实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完善干部选拔工作议事规则和提拔任用干部票决制实施规则等措施,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实现干部推荐、选拔、竞聘、任用、考核等环节向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转变,激发了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在今年副处级干部公开竞聘中,6个岗位有近50人报名参与,吸收了群众评委参与评分,吸引了相关单位的教职员工到竞聘现场旁听、监督。另一方面坚持认真做好拟任干部的廉政鉴定和新上岗干部的廉政谈话工作。校纪委2012年共对15位选拔推荐的领导干部出具了书面廉政鉴定,为27位拟任用处级干部提供了书面意见,并与15位新任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此外对北京市党代表的选举工作、副校级领导的遴选工作也加强了监督,并接受中组部对我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考察。
2.规范教育收费工作。2012年,学校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专题会议,并组织相关单位与学校主管领导签订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责任书,同时积极开展对相关单位春、秋季收费工作的检查工作,组织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到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等单位进行抽查。并将学校2012年教育收费情况书面上报上级机关。
3.招生监察工作。2012年,学校通过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的理顺、本科招生网后台的升级改造、招生信息公开的实现、招生咨询组长负责制的落实、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书的签订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各类型招生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同时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进一步加强了对2012年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艺术类专业测试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以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招生等类型招生的监察工作,确保相关招生工作公平、有序地进行。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期间,学校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了市教委组织的北京市高校高考招生的巡视检查工作,并接受了检查。此外,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加强了英语国家四六级考试的监察工作,并重点加强了试题保管的巡视工作。
4.对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针对当前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漏洞和不足之处的客观情况,学校2012年加大了对科研项目的规范管理和对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查处力度,查处了一起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案件。同时,学校成立了由财务处、科研处、理工科建设管理处、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审计处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形成监督与管理合力,共同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
5.招投标监察工作。2012年,学校先后组织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17次,基建(修缮)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等招投标80余项次。对基建(修缮)项目和设备采购领域的这些招投标项目,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坚持在校园网和学校信息公开网公示开评标安排,通过评标室和监控室管理,实现招投标过程公开透明。
6.信访举报和案件办理工作。今年学校纪检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47件次,目前已办结45件次,正在办理2件次,办结率95.7%。同时查处了一起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案件。此外,学校进一步健全校长信箱、值班热线和信访举报专线,拓展师生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师生员工们的举报反映和相关诉求,理清和解决学校各方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学校实现科学决策和管理开创条件。
7.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2012年,学校党委印发了《中国人民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工作方案》,就在全校进一步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8.党风廉政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今年学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了量化设计。12月以来,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部署,学校党委积极组织全校各基层单位,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量化指标体系,对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同时成立四个检查组,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着力点,对16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对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细致深入的检查、考核。
四、以检促建,以查促改,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查迎检工作
10月11—12日,教育部检查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专题汇报、座谈会、查阅资料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我校教育改革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在反馈意见中,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校在教育改革重大项目实施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对近年来学校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发面的鲜明特点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加强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2年,学校共接受上级检查或自查自纠6次,先后向教育部和北京市上报了《中国人民大学“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报告》、《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招生监察工作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治理教育收费工作报告》等报告近十篇,并完成了《2012年北京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表》、《中国人民大学2012年党风建设情况统计数据》等若干报表。
通过这些自查迎检工作,学校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总结,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做好相关工作的自觉性。结合上级部门检查的反馈意见,学校积极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五、加强研究,打造思想库,积极为反腐倡廉工作建言献策
一直以来,学校充分利用学科优势,结合业务工作,积极推动廉政理论研究工作。2012年6月份,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会同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中国当代政党研究中心共同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全国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学术研讨会。
2012年,学校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纪检专职干部承担了教育部、北京市教育纪检工作研究会等机构的廉政理论研究课题若干项,其中省部级2项。学校主管领导、廉政建设理论研究专家学者和纪检专职干部还先后多次参加中央纪委、教育部、北京市纪委、北京市教育纪工委等上级部门组织的研讨会、座谈会,就有关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规范制度,重视培训与交流,扎实推进专职干部队伍建设
2012年,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学校制定了《中共中国人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细化和明确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与权限。
为加强我校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学习,提高专职干部的综合能力,今年学校先后六次选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北京市教育纪工委等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工作培训。
此外,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还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等兄弟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及部分京外单位开展业务工作交流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