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时间:2014-03-27 来源: 作者: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巡视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为基础,紧紧围绕学校“五大”战略的全面推进和教书育人的中心事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构建和完善惩防体系为统揽,着力在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四个关键环节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落实,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校园环境和氛围,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立足实际,建立健全有人大模式特点的惩防体系
1、积极落实惩防体系新的五年规划的制定工作
在总结学校过去五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党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的整体工作部署,结合学校的特点和实际,制定《中国人民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强调规划的针对性、可行性和科学性,做好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工作,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进一步增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效性。
2、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工作
认真总结我校2013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试点阶段的工作,积极推广试点单位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在学校涉及人、财、物等重点防控领域,深入推进权力结构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的规范化监督和廉政风险的信息化防控等“三个体系”建设工作。要以试点工作为参照,全面开展各重点防控领域决策执行层面的权力科学配置与规范化监督,继续扩大信息化防控的试点范围,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3、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
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并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及时受理和认真查处各类信访举报件,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案件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办案能力。要加强与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工作交流,主动争取对学校办案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办案质量。要严格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腐化堕落、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创新机制,不断强化反腐败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4、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校院两级的“三重一大”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5、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研究制定《中国人民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各级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6、不断完善各级联席会议制度
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效运用联席会议的平台,协调学校行政、组织、宣传、财务、审计、科研等部门的力量,有效推进领导干部监督、廉政宣传教育、规范教育收费、科研经费管理、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等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强化监督检查,努力形成反腐败的工作合力。
(三)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7、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师生员工广泛、深入地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树优倡廉,以案促廉。要创新教育形式,突出实际效果,将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强化对招生、基建、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组织纪律教育、岗位责任教育和廉政法纪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8、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积极调动学校师生员工和学生社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开展廉洁文化的创建活动。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做法,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的活动。充分发挥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整体优势和学校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的作用,整合内部资源,深入研究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在特点、运行规律和长效机制,以研学促宣教,以理论研究成果推动实际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从严从实,有效落实对重点和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9、持续开展对“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党组20条措施的落实,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持之以恒地抓好对“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把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将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10、认真做好对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科研经费管理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对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科研行为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教育部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监督落实科研人员科研政策和制度法规的宣讲教育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科研经费监管的长效机制,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11、积极开展对教育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的工作要求,组织学校财务处、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其他收费单位积极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教育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审批制度,杜绝各种违规高收费、乱收费行为。
12、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
围绕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做到重点工作开展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踪到哪里。加强对基建修缮、物资采购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为推进美丽校园建设和办学空间拓建工作提供保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巩固和继续推进招生环节的整改工作。加强对学术诚信建设和职称评聘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1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函询质询、诫勉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完成对各级领导干部兼职问题的清理工作。扎实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五)苦练内功,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1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培养一支既能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把握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又具备高度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的专职干部队伍。
15、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
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认真落实执纪监督职责,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16、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调研和理论研讨
重视理论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的作用,整合资源,以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实际工作的开展。广泛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研,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系统性,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