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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信息

《中国人民大学纪检监察信息》(2021年第4期)

时间:2021-06-2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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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4期)

重要文件

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明确高校纪委肩负五大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文公布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信息速递】

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 李克强出席并讲话

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召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研讨交流会

赵乐际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报告会上强调:要深刻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的宝贵经验 更好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赵乐际出席联合国大会反腐败问题特别会议

理论动态

围绕立德树人建设清廉高校

肃纪正风反腐 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怎样提升涉案财物处理规范化水平

审查调查谈话要善于柔性沟通


重要文件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明确高校纪委肩负五大任务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高校党委要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条例》对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机制、职责任务进行了完善,明确高校纪委肩负五大任务: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高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三)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四)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五)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高校纪委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处理违犯党纪的线索和案件,把处理特别重要或者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423日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文公布

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现就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性紧迫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委员会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强调对各级“一把手”来说,自上而下的监督最有效,党中央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所管理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以贯之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来源:新华社 202161日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来源:新华社 202162

信息速递

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 李克强出席并讲话

4月26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是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胡春华,国务委员王勇、王毅、赵克志出席会议。国务委员肖捷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应邀出席会议。

李克强说,过去一年,政府系统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多重严重冲击,狠抓政策落实,创新工作方式,正风肃纪,担当作为,有力促进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但一些领域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要持之以恒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确保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李克强指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履职尽责的行动之中。一要以严实深细作风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添活力。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方位监控,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惠企利民作用。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精准有效落实金融惠企政策,强化金融监管,深挖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二要加强对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投入的监管,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坚决查处截留挪用、虚支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三要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把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等举措落到实处,不能因财政收入恢复较快而放松政府过紧日子的弦,反对浪费行为,做到节用为民。四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从源头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铲除滋生腐败土壤。实施公平公正监管,不能任性执法、徇私舞弊,对涉及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对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要严管重罚。

李克强说,各级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强化廉洁自律,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来源:新华社 2021426日

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召开

4月28日,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乐际出席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研究部署今年巡视工作,对集中巡视中管高校党组织作出安排,强调要按照换届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巡视工作,增强系统观念,坚持上下联动,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赵乐际指出,巡视是政治巡视、是重要政治工作,必须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视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进一步从政治上理解把握巡视工作,更加科学精准有效推进巡视工作。当前,要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政治巡视、政治监督,有力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赵乐际强调,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总结运用党的巡视制度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探索创造的宝贵经验,坚持政治巡视定位,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加强政治监督;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方针,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坚持人民立场,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坚持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扎实推进新时代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

赵乐际要求,要精心组织开展中央第七轮巡视工作,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重要论述,结合中管高校特点,紧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方面,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制约影响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深层次问题。中央巡视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注重倾听专家学者、职工群众、师生代表意见建议。省区市党委、教育部党组巡视机构,要对标党中央部署统筹安排对所属高校巡视工作。

来源:新华社 2021428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研讨交流会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相关部署,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中管高校领域更加自觉地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全面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坚定地深化全面从严治党,5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研讨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杨晓渡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副主任喻红秋,中央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张春生、凌激、崔鹏出席会议。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等中管高校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北京、上海、陕西等省(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深化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加强对中管高校集中统一领导、推进中管高校党的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强化中管高校领域正风肃纪反腐的现实需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查找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紧盯关键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剖析原因、研提对策,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进一步理清相关方面职责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统筹、务实有效推进改革举措,细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持续推进中管高校领域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深化中管高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既要着力推动中管高校所在地省(市)党委、业务主管部门党组、中管高校党委等方面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又要充分发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职能部门和驻有关部门纪检监察组、中管高校所在地省(市)纪委监委、中管高校纪委等方面专责监督作用,并实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有效贯通,推动各类责任主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定位,对标中央要求、找准履职抓手,既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积极作为,又主动沟通、靠前协作、形成合力,共同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513日

赵乐际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报告会上强调:要深刻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的宝贵经验 更好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5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举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报告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作党课报告。他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重要论述,深刻体悟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担负的重要责任,深入总结协助党委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宝贵经验,更好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自觉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主持报告会。

赵乐际指出,党的百年历史,既是一部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史,也是一部激浊扬清的自我革命史。我们党始终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自觉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领导核心,着力服务保障党的政治路线,坚决同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因素作斗争,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形势任务变化进行自我改革,为“两个革命”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面对新征程新使命,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新时代“两个革命”中找准定位、担当作为,始终做到维护党的领导和党中央权威的初心不变,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使命不变,保证党的肌体健康的职责不变,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任务不变。

赵乐际强调,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是管党治党建设党、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关键举措。纪律建设,核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先进纯洁;作风建设,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汲取历史经验,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协助党委坚持不懈抓纪律、抓作风,始终着眼保证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不动摇,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严的主基调,始终贯穿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方针方略和战略目标,始终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始终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始终做到严肃谨慎、精准运用政策策略,始终突出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赵乐际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要在学习党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适应党和人民的新期盼新要求,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实事求是、敢于善于斗争、谦虚谨慎、带头遵规守纪的优秀品质。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约束,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当好党和人民的卫士、战士。

杨晓渡在主持时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殷切嘱托,按照赵乐际同志要求,以精准监督执纪执法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从党史中汲取的丰富营养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动力,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在现代化建设大局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528日

赵乐际出席联合国大会反腐败问题特别会议

6月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预防和打击腐败的挑战和举措,加强国际合作”联合国大会特别会议,发表题为《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共建清正廉洁的地球家园》的讲话。

赵乐际在讲话中表示,中方高度赞赏联合国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所作的努力和贡献,坚定支持《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全球反腐败治理中发挥主渠道作用,欢迎特别会议通过政治宣言,愿与各方一道,推进国际反腐败事业迈上新征程。

赵乐际指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旗帜鲜明反对腐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深入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得到了中国人民的衷心拥护和广泛支持,为国家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习近平主席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中共中央对反腐败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成为打击腐败最有力的政治引领和保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保障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保障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立起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依法惩治、制度约束、教育引导结合起来,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赵乐际强调,中国是全球反腐败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和贡献者。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各国利益更是休戚与共,更加需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携手打击腐败。为此,中方就反腐败国际合作提出四项主张:第一,坚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对腐败问题秉持零容忍态度、打造零漏洞制度、开展零障碍合作,反对以任何借口为腐败分子和腐败资产提供避风港。第二,坚持尊重差异、平等互鉴,尊重各国主权、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反腐败道路的权利,反对以反腐败为由滥用“长臂管辖”,甚至干涉他国内政。第三,坚持合作共赢、共商共建,维护多边主义,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完善全球反腐败治理规则体系。第四,坚持信守承诺、行动优先,全面履行国际义务,广泛缔结引渡、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消除追逃追赃各种障碍,让腐败分子无所遁形。

 来源:新华社 202163日

理论动态

围绕立德树人建设清廉高校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育人之基清廉为要。建设清廉高校,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领域要“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安定团结的和谐之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着力建设安定团结和谐的清廉高校,就是要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奋力打造干部清正、教师清廉、学生清纯、校风清明的教育高地。

以清廉党风为统领

党风是校风的“风向标”。以清廉的党风为统领,就是要紧紧抓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这个“牛鼻子”,努力正“上梁”,用“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发挥好统领作用,最主要的是抓好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牵头传导、领头自律环节。带头示范,就是引导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作出样板,努力用忠诚的品格感染人,用高尚的情操引导人,用为民的情怀激励人,用奋斗的精神带动人,把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闪光点”辐射到广大师生员工。牵头传导,就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链”形成体系,使党的创新理论进入课堂,实现党的建设全方位、全覆盖。领头自律,就是强化党员队伍作风建设,守住底线,通过引导党员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理念延伸到办学治校各方面、各领域、各环节。

以清廉师德为基础

师德是校风的“净化器”。以清廉师德为基础,就是要紧紧把住师德建设这个“定盘星”,努力纯洁教风,用良好的师德浸润校风。夯实这个基础,最主要的是坚持传道与授业、为学与为人、言传与身教相统一。坚持传道与授业相统一,就要把教书与育人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发扬“诲人不倦”的精神,坚持清廉修身,廉洁从教,积极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大力传播党的创新理论,努力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学校教育、融入学科专业、融入教学实践,为学生树立起“崇德”标杆。坚持为学与为人相统一,就要把治学与修身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发扬“独上高楼”的精神,坚持严谨治学,谨慎为人,自觉培养清廉意识、清廉习惯、清廉作风,真正做到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为学生树立起“修身”典范。坚持言传与身教相统一,就要把说的与做的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发扬“言行一致”的作风,注意谨小慎微,为人师表,不搞“小动作”,不做“两面人”,自觉抵制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为学生树立起“力行”样板

以清廉制度为保障

制度是校风的“压舱石”。以清廉制度为保障,就是要牢牢占据制度建设这个“制高点”,努力补“短板”,织密制度“笼子”。把握好这个根本,最主要的是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就要聚焦破除决策“一言堂”这个重点,完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程序,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重大事项实名制表决,防止权力任性,确保各项决策科学民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要聚焦消除协调运行“中梗阻”这个重点,明确党委和行政各自的“责任田”,积极推进党委和行政的“结合”“融合”“聚合”,真正使党委能够领导有方,校长能够负责到位,确保党委领导通畅、校长负责顺畅、党政配合流畅。坚持党风廉政责任制,就要聚焦防止制度成为“水中月”“镜中花”,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分内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行明责、尽责、问责一体推进,毫不留情地清除“蝇贪”“蚁腐”,让各种歪风邪气在学校无处遁形。

以清廉文化为支撑

文化是校风的“营养剂”。以清廉文化为支撑,就要充分发挥文化建设的聚合力,用廉洁文化支撑清朗校园。筑牢这个支撑,就要抓好校园精神文化、标识文化、网络文化这些重点。要提升校园精神文化,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廉洁文化作为学校德育的必修课,为学生接种好清廉“疫苗”,依法健全校纪校规,努力以文化人,注意用制度文化涵养清廉习惯。要强化校园标识文化,不断完善校园宣传文化阵地和设施,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络平台、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载体,宣传校园清廉典型人物和事迹,使师生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环境中接受熏陶。要规范校园网络文化,切实加强对学校网络的引导和管理,按照“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要求,强化网络内容生产,规范网络传播秩序,清除网络噪音杂音,净化校园网络空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1年5月27日

肃纪正风反腐 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回首百年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主观世界的改造。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一以贯之严明党的纪律、整顿党的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担负起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正气存内,邪不可干”,这是百年大党历经风雨洗礼、沧桑巨变而历久弥坚、叶茂根深的一个重要原因。

以纪律管党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对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作出明确规定。党的二大至六大党章,都专设“纪律”一章。党的五大明确提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宜重视政治纪律”,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五大党章明确了“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强调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明确提出“四个服从”,设置了“党的监督机关”专章。建军初期,毛泽东同志亲自制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简明务实的纪律要求树立了党和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

革命战争年代,在严酷的环境下,没有严格的纪律,党就不能生存和发展。延安时期,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黄克功案就体现了“共产党员犯法从严治罪”的纪律要求。严明党纪,净化了党的队伍,凝聚了党心军心民心,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提供了政治和组织保证。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所处的客观环境发生了变化,肩负的历史任务发生了变化,纪律建设的内容与革命战争年代相比也不尽相同,但严明纪律始终是一条不变的原则。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将“党的纪律”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分设为两章,这一体例延续至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颁布,使党的纪律规范逐步完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推动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制度和实践创新发展。2012年11月16日,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我们党将纪律细化为“六大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在执纪审查中,注意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突出党纪特色,既强调依规依纪依法,又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密,纪律执行机制更加健全,纪律观念持续深入人心,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利器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政治纪律严明,党就有团结统一、兴旺发达的基础;政治纪律废弛,党就有四分五裂、分崩离析的危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终要靠广大党员的政治自觉。这种自觉来源于坚强的党性,来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来源于对党的忠诚。但这种自觉不会自发产生,也不会一劳永逸,需要经过长期不断的思想淬炼和实践磨砺才能形成。形成政治自觉,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心怀“国之大者”,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以作风兴党

党风正则事业兴。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

我们党一贯重视作风建设。1942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中央党校开学典礼大会上,作了《整顿党的作风》的报告,揭开了延安整风运动的序幕。整风运动的内容是“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经过3年时间,我们党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作风”。“三大作风”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

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针对执政后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官僚主义和骄傲自满情绪有所滋长的现象,党中央及时开展整风运动、“三反”“五反”运动,使全党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作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的重要论断。这一时期,党内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制定《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作出《关于近期做几件群众关心的事的决定》,全面开展整党工作,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党政机关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公务接待、对外交往中的不正之风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历届中央均以中央全会文件的形式,对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全党解决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和学风、文风、会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带头改进作风。2012年12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习近平总书记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强调要“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下大气力改进作风”,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改进作风的具体规定。党中央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口。党的十九大后,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释放出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行为,持续开展为基层减负工作,集中整治数字脱贫、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完善公务接待、督查检查等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社风民风向上向善,作风建设成为党的建设的亮丽名片。

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一是从具体问题入手,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二是发扬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三是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层层示范。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破立并举、标本兼治。我们要坚持用好这些经验做法,把党的优良作风传承下去、发扬光大。

以反腐治党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腐败与党的性质、宗旨水火不容,是党执政面临的最大威胁。

1926年8月,党中央针对革命形势高涨、投机腐败分子可能混入党内的现象,向全党发出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要求各级党部“迅速审查所属同志,如有此类行为者,务须不容情的洗刷出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们党在局部地区执掌政权,腐败的危险也随之而来。从1932年到1934年,党中央在中央苏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运动,重点反对贪污浪费行为。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同志要求领导干部学习《甲申三百年祭》,将进京比喻成“赶考”,表示“我们决不当李自成”。党在全国执政后,严肃查处了刘青山、张子善案件,对防止腐败现象滋长起到了震慑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面对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他一再告诫全党对腐败问题要“看得更深一点”,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党的十四大强调“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反腐败”,把“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写入党章。党的十五大提出:“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党的十六大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强调“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作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政治判断,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刀刃向内、重典治乱,严肃查处一批高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打虎”“拍蝇”“猎狐”三管齐下,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稳步推进纪律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工作,启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更加凸显。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作为惩治重点,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的腐败分子,着力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的腐败案件,加大金融、政法等领域反腐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等,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到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再到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步步深入、成绩斐然。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当前,腐败的存量尚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变,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态度、决心和力度就不能变。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使党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充分证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四种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探索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路径,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主心骨,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来源:《人民日报》 2021年62

怎样提升涉案财物处理规范化水平

涉案财物是指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冻结、调取等措施提取或者固定,以及从其他单位和个人处接收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和款项,包括违纪违法所得及其孳息、用于违纪违法的财物、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及其孳息。涉案财物的处理是办理违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重要环节,规范涉案财物处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提升工作水平、保障被审查调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实践中处理涉案财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常见问题:

一、双立案案件涉案财物处理存在的问题。

在办理党纪政务双立案案件的过程中,因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对涉案财物采取不同的处理程序,即违纪、职务违法涉案财物由纪委监委管理和处置,涉嫌职务犯罪的涉案财物移送检察机关后由司法机关予以管理和处置。这方面主要问题是在办案不同阶段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可能因证据的变化而产生变化或者存在分歧,相应的涉案财物也可能因此重新定性及变更处理。

二、对涉案财物使用措施标准不统一。

依照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钱款、物品、财产性利益等违纪违法所得,经审批可以采取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但在实践中存在措施使用标准不明确、不统一等情况,提出的处理意见不当等问题,如对被审查调查人或相关人员主动上交的财物,有的采取暂扣或扣押措施,有的采取调取措施。

三、无产权房、小产权房的查封问题。

对不动产的查封、扣押,一般是对不动产的权利证书进行扣押,对不动产进行封存,但在一些案件中,被调查人故意将非法收入用于购买无产权房或小产权房或以此类房产作为行受贿的标的,客观上给办案机关在调查案件和处理赃物上制造困难,关于此类房产的查封和扣押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四、扣押物品记录不准确存在风险。

在扣押(暂扣、封存)涉案物品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是登记不规范、不准确、未鉴定先定性等。对于贵重物品,办案人员凭借常识或者肉眼作出判断,如将扣押物品登记为蜜蜡多少克、PRADA包一个,“绿色石质”记录为“翡翠”等。对这些物品,非专业人士很难鉴别,一旦出现错误后续处理会比较棘手。在涉案物品鉴定上,亦存在委托鉴定的规范及流程不明确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相关工作要求,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建议:

一是规范留痕备查。搜查、扣押(暂扣、封存)时全程开启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明确见证人不能为纪检监察机关(包括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或借调人员,确保客观真实。已调取的证据交审查调查组统一保管、事毕归档,对涉案财物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账物相符。

二是规范封存管理。客观描述扣押(暂扣、封存)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特征,避免定性描述。小件贵重物品使用透明防水证物袋统一清点、编号封存,由调查人员、见证人、涉案财物持有人或保管人在证物袋上签字,贴好密封条并摁指纹确认。

三是规范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根据不同案情及涉案财物特点采取不同的审查调查措施进行处理,如采取调取方式固定的证据,应以书证入卷并制作调取证据清单,详细注明文件份数及来源等相关信息,对涉及重要问题的证据,向被调查人或证人出示确认并在笔录中记明。如在对被调查人住处或办公室等进行搜查时,对查获的涉案财物采取扣押措施,对搜查出来的书证材料可采取调取措施入卷。

四是规范管理涉案房产。对不动产的开发商或管理人办理查封手续,出具相应函件及查封通知书,要求禁止办理相关权属关系变更、转移登记手续,在涉案房产发生变卖、交易情况时要事先向办案机关通报,变卖所得款物按照涉案财物处理。

五是规范后续处理。及时处理涉案财物,应当予以返还的,立即解除查封、扣押,发还原款物持有人或保管人,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属于犯罪所得但属于违纪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由被审查调查人主动上交,确保被审查调查人不因违法行为而得利。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414

审查调查谈话要善于柔性沟通

审查调查谈话,是智慧的较量,是对抗与反对抗的交锋。反对抗,不是强压,而是教育、帮助和挽救,是治病救人。运用柔性沟通方式,通过释纪说法、阐释政策策略去提升谈话对象的思想政治觉悟,引导对方说清问题,才是有效的化解对抗策略。

换位大于本位。有好的情感基调,才有顺畅的交流。谈话人要与谈话对象相处一段时间,如果一开始就“硬杠”,谈话对象会很反感甚至抵抗。只有换位思考,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才能营造良好的交流氛围。一是把高低位换成平等位。置身于特殊环境,谈话对象往往显得局促、紧张、不安,这是正常心理反应,谈话人与谈话对象虽是审查调查与被审查调查的关系,但地位平等,没有高低之分,谈话是同志间的交流,不能趾高气扬,以审判者自居、咄咄逼人去谈话,看似气势凌厉,但如果对方充耳不闻,听不进去,无异于唱独角戏。只有充分尊重、平等视之,才能更好地教育、感化人。二是把彼此位换成同心位。换位也即交心,谈话对象与谈话人各有角色,但如果就事论事、就法条论法条,全程零“温度”,往往效果有限。因此,审查调查人员要善于带着情感深入审查调查对象的内心世界,推心置腹地向审查调查对象释纪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三是把惩罚位换成救人位。违纪违法应该付出一定代价,但惩处不是最终目的。谈话不是与谁过不去,更不是整人害人,而是帮人救人,是拉人一把。要从谈话对象的立场和需要去对照党纪法规,分析违纪违法证据、事实,看哪些对他有利、哪些不利,怎么配合才是明路,使之体会到组织的良苦用心。

求同大于求异。谈话有对抗,但对抗中有合作,合作贯穿主线。因此,谈话没有输赢,只有双赢、共赢。从谈话对象看,认错、悔错、改错,争取从宽处理;从谈话人来看,达到教育挽救目的,这是“求同”。当然,取得共识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小异”,比如对有关行为的定性、情节有不同意见等。谈话的过程,就是通过条文解读和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寻求最大公约数。一是从良好的预期谈起。进入这个环节,谈话人必然已经掌握了部分证据,谈话对象抵赖、撒谎都是徒劳的。一方面要讲政策、指出路。党纪国法明确了从宽政策,从轻、减轻处理的前提是积极配合,如实说清问题,这是唯一的出路。另一方面,用“做选择题”的方式描绘未来。可以给谈话对象提出未来的事业、生活规划建议选项;他们的亲人现在是什么感受,有哪些期待;如何减轻亲人的心理负担,弥补犯错造成的遗憾,引导他们作出积极选择,达到教育挽救目的。二是从谈话对象认同的观点和事实谈起。谈话对象的文章讲话、生活常用语、处理疑难问题的理念和思路中,往往隐含着一些符合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见解。交流中适时运用,能引发共鸣,使其觉得彼此有“共同语言”。例如,一位谈话人从谈话对象曾经发表的一篇散文中一句哲思说起,探讨文学如何讲哲学、讲人性,交流到深处时谈话对象找到了认同感,再往后,谈话对象很配合地说清了问题。

“曲线”优于“直线”。这是指行进路径。实践中大多数谈话对象都会经历抵触、对抗这个阶段。面对不配合的谈话对象,不妨退一步,侧面迂回,再慢慢“谈正事”。一是“闲谈”软化抵触情绪。拉家常貌似闲聊,却大有作用。生活现状、个人爱好、工作经历等都是闲谈“预热”的话题,可根据谈话对象性格、爱好、亲情关系形成的丰富素材,按照谈话方案就某一方面深入谈,也可组合谈。让谈话对象感受到,审查调查人员是有“人情味”的,从而产生认同和信任感,消除对立情绪。由于氛围轻松,舒缓了谈话对象的思想压力,甚至可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二是四面“合围”,截断退路。任何一起案件,都脱离不了时间维度、空间维度和痕迹维度。既然谈话对象最敏感、最害怕、最防范、最抵抗的就是有关案件的核心问题,那就不要一开始便“单刀直入”,而可以从外围谈起,形成“合围”之势,最后再切入正题时,谈话对象只好如实回答。三是用“非线性交流”摧毁对抗审查调查的策略。一些谈话对象也是“有备而来”,辩解说辞预演过多次。对此,谈某个问题时,要想办法梳理出其自相矛盾或不合情理的地方,判断并确认其多次“彩排”的预案和策略失效,立即对准主攻方向,合力突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年62

报:校领导

送:纪委委员

发:纪委、二级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

编辑:姚思宇 校核: 核发:

中国人民大学纪委办公室 20216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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