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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召开2012年秋季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题会议

时间:2012-09-29 来源: 作者:


9月26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召开2012年秋季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题工作会,会议由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主持。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王健,审计处副处长张雁、附属中学校长刘彭芝、党委书记兼副校长刘小惠、附属小学书记蒙英惠、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陈兴滨、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主任马胜利、学校办公室副主任王鹏、财务处副处长武雷、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别敏、培训学院党委副书记郝中建、附属幼儿园副园长李亚南、监察处副处长石德才参加会议。1348880943858.jpg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王健首先传达了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内容,对人民大学开展秋季教育收费工作的总体工作进行了介绍,并结合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和《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的文件精神,从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和幼儿园的不同特点出发,进一步对相关单位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上,监察处副处长石德才传达了海淀区教委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会议精神。

会议对人民大学2012年秋季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重点和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各单位负责人汇报了本单位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进展情况。

王利明副书记兼副校长作总结讲话。他强调指出,“民主办学、依法治校”要求我们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学校的相关工作。希望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对自查自纠工作要严肃对待,要认真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做到严密部署,认真排查,切实整改。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各种收费要严格纳入统一的财务管理,要把教育收费工作做好,把钱管理好,坚决禁止私设和使用“小金库”行为,要做到警钟长鸣,坚决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中国人民大学在这方面要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