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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纪委组织新任处级干部廉政谈话

时间:2012-11-09 来源: 作者:


2012年11月7日上午,校纪委在明德楼第四会议室组织开展新任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王健主谈,八位新任院(系)及部(处)领导干部参加谈话。

王健副书记首先介绍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状,强调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工作中的基本要求: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二是要坚持“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三是要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的制度规定。四是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根据上述要求,她特别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五种意识,即,学习意识,宗旨意识,自律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她希望新任领导干部要谨言慎行,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从政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廉政勤政观念,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从严要求自己,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

自2002年以来,根据《关于对处级领导干部实行廉政谈话的规定(试行)》[校纪字(2002)7号]有关规定,中国人民大学纪委坚持开展新任干部的廉政谈话工作。十年来,校纪委扎实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工作,先后有270余名新任处级干部参加谈话。通过任前廉政谈话,切实做了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充分发挥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工作职能,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