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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部门召开专题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会议精神

时间:2024-11-13 来源: 作者:文字/刘雨凡 摄影/刘雨凡


2024年11月12日下午,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部门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有关会议要求。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大学监察专员吴付来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纪委副书记吉昌华主持会议。纪委副书记田力及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工作部门全体在岗干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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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付来结合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办案安全是头等大事,要把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一是要加强案前准备,筑牢思想防线。要严格按规章办事、按程序办案、按要求执行,时刻绷紧办案“安全弦”,把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纳入审查调查全过程,提前了解谈话对象,精准化制订安全预案,及时堵塞安全风险漏洞。二是要加强案中监督,织密安全网络。要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办案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审批程序,切实做到预案严实、管控严格、突发应急措施完善,确保案件查办程序到位、把关到位、责任到位。三是要加强案后跟踪,补齐漏洞短板。要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回访,总结办案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形成经验材料和注意事项。要认真开展受处分对象回访工作,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激励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吉昌华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会议工作要求。他指出,要紧盯实现“案件查办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规”的“双零”目标,立足思想教育、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全程管控等四个抓手,做深、做细、做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牢牢守住办案安全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