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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人民大学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

时间:2024-01-08 来源: 作者:文字/郑元泰 摄影/姚思宇


1月7日上午,中共中国人民大学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明德主楼1223B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大学监察专员吴付来主持,学校纪委委员吉昌华、田力、王健、支晓强、李臻云、宋莉芳、补利军、张雁、张辉锋、段成荣参加。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综合业务室工作人员依议题列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刘金国同志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扩大)廉政教育会上的报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讨论并作出了对有关人员给予党纪处分的决定。

吴付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我们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实践要求,紧密联系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做好贯彻落实。他表示,纪检监察机关是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必须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学校纪检监察系统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用力,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纯洁思想、纯洁组织,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熟悉高校执纪执法工作的纪检监察铁军。他强调,党中央再次修订《条例》,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条例》全文,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把更严更细的规定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加大对《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学校全体党员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会后,吴付来主持召开了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2024年第1次监察专员办公会议,高级监察官吉昌华、田力、崔金鹏、张磊参加,学校纪委委员列席。会议讨论并作出了对有关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