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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9-01-16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北京市纪委监委


1.丰台区卢沟桥街道油泵厂社区原党委书记郑礼彬、原副书记毛静、原纪检委员商秀彩等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6月,卢沟桥街道油泵厂社区党委组织约100名党员赴平西抗日战争纪念馆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当天又组织上述党员前往房山区十渡孤山寨景区游玩,并使用党组织经费支付景区门票,共计人民币4150元。郑礼彬、毛静、商秀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东铁匠营分中心工程组组长丁德平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7年5月,丁德平违规帮助他人购买公有住宅使用权,并给予优惠10万元,同时,丁德平收受他人名贵烟酒等财物。丁德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丰台区地方税务局长辛店税务所主任科员殷立东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殷立东在担任右安门税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期间,多次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参加聚会、回老家等。殷立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房山区周口店镇副镇长董立宝违规操办其子婚礼问题。2017年8月,董立宝在操办其子婚礼时,违规宴请周口店镇相关科室10余名工作人员及5名村党支部书记,并收受礼金4600元。董立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房山区大石窝镇环境办负责人马金龙公车私用、接受他人宴请问题。2017年10月22日,李某向马金龙借环境办公务用车去河北省霸州市,并邀请马金龙一同前往,马金龙未请示主管领导,私自让李某去环境办取走车钥匙。2017年12月23日,李某驾驶该公务车从大石窝镇到良乡接马金龙后,马金龙驾驶该公务用车前往霸州,当晚住在霸州,于次日返回。在霸州期间,马金龙在中午和晚上违规接受了李某公司驻霸州项目部人员的宴请。马金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产生的油费已上交镇财务科。

6.昌平区沙河粮食收储库党支部委员、副主任艾朝东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5日,艾朝东擅自使用单位公车办理个人事务。艾朝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用车费用已追缴。

7.昌平区城南街道南郝庄村村委会副主任左勇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18年5月,左勇未按报备承诺操办其子婚礼,婚宴规模严重超过申报数字;宴请与南郝庄村有管理和服务关系人员并收受礼金共计2500元。左勇受到延长预备期六个月处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

8.昌平区十三陵镇文化服务中心职员王金龙公务加油卡私用问题。2018年8月2日,王金龙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的私车加注92号汽油,共计43.19升、318.74元。王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加油费用已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