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开展对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1-05-23 来源: 作者: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人大校党字[2010]37号)的规定,我校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已进入到考核防范效果阶段。为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考核工作效果,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全校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和考核,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此次检查和考核主要涉及在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新覆盖的27个学院(系),机关部、处及直(附)属单位,具体包括,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统计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人口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理学院心理学系、劳动人事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离退休处、教育基金会、档案馆(博物馆)、北京人大文化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明德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方兴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世纪明德文化科技园有限公司、印刷厂。
二、方法步骤
(一)自查阶段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上述各责任单位应对本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未完成的工作要抓紧时间完成,对仍需加强或者需调整防范措施的环节应尽快落实。
(二)考核阶段
从2011年5月23日至6月23日,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和校纪委委员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学校将成立4个考核小组,每个小组负责考核6或7个责任单位。考核小组将对本组负责的至少2个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的具体时间和方法另行通知,考核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布。
三、考核内容
(一)是否成立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
(二)是否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
(三)党政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填写《岗位风险分析和防控措施表》的情况。
(四)本单位党风廉政基本制度建设(含工作流程、规范等)及执行情况。
(五)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的特色工作。
(六)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目标。
四、考核标准
(一)各责任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是否充分重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是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各责任单位是否准确确定重点岗位和关键工作环节,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和具体业务工作流程,是否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
(三)各责任单位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是否深入,基本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
(四)各责任单位是否针对本单位实际开展了特色工作,并明确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五、考核小组分工
分 组 | 组 长 | 组 员 | 工作人员 | 考核对象 |
第一组 | 牛维麟 | 郭洪林 王宏伟 王 健 | 石德才 | 劳动人事学院、信息学院、哲学院、社会人口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离退休处、人大文化科技园 |
第二组 | 林 岗 | 荆 新 李 慧 涂光晋 | 王 桐 | 历史学院、文学院、国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理学院化学系、教育基金会、世纪明德物业 |
第三组 | 刘向兵 | 郑水泉 张晓辉 关 伟 | 楚艳红 | 统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学院、理学院心理学系、档案馆(博物馆)、北京世纪方兴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第四组 | 查显友 | 高德步 赵永奎 龙翼飞 | 史晓帆 | 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苏州世纪明德文化科技园有限公司、印刷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