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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报送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1-05-11 来源: 作者:


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人大校党字[2010]37号)的规定,我校于2010年12月开始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本次全面推进工作,新涉及27个职能部门、学院(系)和直(附)属单位,具体包括,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统计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人口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理学院心理学系、劳动人事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离退休处、教育基金会、档案馆(博物馆)、北京人大文化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明德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方兴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世纪明德文化科技园有限公司、印刷厂。

上述单位要在5月18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自查报告和全部《岗位风险分析和防控措施表》送纪委办公室备案。

已开展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单位要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学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于6月底前对全校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检查考核办法将后续发布。

纪委办公室

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