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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与考核工作方案

时间:2011-12-23 来源: 作者: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校党字〔2011〕56号)要求,结合前一阶段各单位自查情况,学校决定对部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具体方案安排如下:

一、成立考核组

本次检查分四个小组,分别由林岗副校长、校长助理、学校办公室主任刘向兵、校长助理、财务处处长查显友、校长助理、人事处处长郭洪林任组长,每组设3名组员和一名工作人员,考核组具体分工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从2011年12月19日至23日。具体时间安排经各组研究确定后,由各组工作人员具体落实。

三、重点检查单位

每组选择三个重点单位进行检查与考核。初步拟定的被检查单位为:

第一组:哲学院、人事处、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第二组:历史学院、社会与人口学院、附属中学;

第三组:外国语学院、统计学院、保卫处;

第四组:国学院、理学院、学生工作部。

四、检查与考核前的准备

考核小组成员需在检查与考核前分别认真审阅所有被考核单位的自查报告。

五、检查与考核的步骤

(一)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汇报,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本单位“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情况;

3、院(系)务、部(处)务公开情况;

4、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情况;

5、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6、其它党风廉政建设特色工作。

(二)考核小组审阅相关材料,包括: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2、“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

3、领导干部兼职取酬自查情况文字材料;

4、各单位相关制度等其他党风廉政建设材料。

(三)考核小组就有关事项提问。

(四)考核小组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提出要求。

六、工作总结

(一)各考核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

(二)将我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向上级汇报。


考 核 小 组 分 工

分组

组长

组员

工作人员

考核对象

第一组

林 岗

王 健

董克用

赵永奎

石德才

哲学院

人事处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第二组

刘向兵

荆 新

郑水泉

张晓辉

楚艳红

历史学院

社会与人口学院

附属中学

第三组

查显友

高德步

涂光晋

关 伟

何文静

外国语学院

统计学院

保卫处

第四组

郭洪林

吴美华

龙翼飞

王宏伟

李臻云

国学院

理学院

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