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市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承诺书
时间:2011-09-13 来源: 作者:
北京市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承诺书 姓名 单位(盖章) 职务 承 诺 内 容 为了提高廉洁从政意识,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本人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八条52个“不准”的要求,特别是未发生以下四种行为: 1. 违规收受礼金; 2. 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 3. 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消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4. 其他违反《廉政准则》的问题。 现郑重承诺,今后一定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廉政勤政,并自觉接受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