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召开2010年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时间:2010-12-03 来源: 作者:
人大校党字〔2010〕35号
关于组织召开2010年领导班子
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字〔2010〕37号)精神根据北京市纪委、北京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好我校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如下要求。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组织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会议的主题与主要目的
此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进行三个方面的对照检查和整改提高:一是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从建设“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高度,紧密联系本单位和本人实际,认真查找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结合我校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将排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或潜在的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完善党风廉政制度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逐一明示,自查自纠。三是重点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逐条进行检查,对应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作出说明,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按照规定进行纠正。
三、会议的有关要求
(一)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如实反馈给领导班子成员。在此基础上,所有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干部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写出书面发言提纲。
(二)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民主生活会要注重质量,不能走过场,或以工作会代替。民主生活会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对照检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以及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和带动班子其他成员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增强忧患意识、全局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襟怀坦白,不能回避矛盾、脱离实际、空泛议论。
机关部处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以适当扩大民主生活会的范围。各单位要严格请假制度,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领导干部应提供书面发言材料。
(三)及时做好意见反馈
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召开后,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制定的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以便于群众监督落实。对于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亦应及时予以正面回应。
请各单位于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将具体会议时间、地点报校党委组织部和纪委办公室。会议召开后,请于2011年1月5日前将民主生活会的原始记录报党委组织部,并将会议的综合情况报告报校纪委办公室备案。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组织召开 领导班子 民主生活会 通知
送:校领导
发: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学校办公室
2010年12月2日印发
共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