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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5 来源: 作者: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3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通联动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节日氛围和育人环境,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过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是简单的工作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是作风上的小问题,而是政治上的大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9月20日公开通报的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均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责任人员大部分是本单位的“一把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醒认识到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任务的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将推进纠“四风”树新风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抓到底。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自觉对标对表,深入落实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二、加强教育引导,弘扬新风正气。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把“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内化落实为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新路阔步前进的战略定力,尤其要在以学正风上持续走稳,弘扬务实廉洁的良好风尚。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持续敲响警钟,坚决落实通报精神,教育引导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党组织要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展现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简朴之风。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变异性等特点,节日期间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各级党组织要盯住“节日病”,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紧盯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接受宴请,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抓住节日特点,注重发现并纠治高价月饼、蟹卡蟹券等问题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成风成势。相关职能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紧盯食堂、餐厅、超市、商店、酒店等关键点位,加强对月饼、螃蟹等节礼价格、销售情况,以及过度包装情况的监测分析,坚决纠治哄抬价格、渲染奢侈氛围等不良现象。

针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学校党委、纪委将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零容忍,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中国人民大学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等规定,对责任落实不力、监督检查不严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内容传达给全体教职工,节假日期间党政班子成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党政办或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报告。党政办联系电话:62511083;纪检监察机构办公室联系电话:62513046、62511075。请各部门各单位将中秋、国庆节点纠“四风”树新风情况(主要反映节日风气总体状况、主要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等)形成书面报告(无需穿靴戴帽),由本部门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23年10月7日17:00前提交至纪检监察机构综合业务室(明德主楼121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