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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时间:2016-09-28 来源: 作者: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发力加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根据北京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北京市教育纪工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校纪委决定开展节日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9月中旬——2016年10月上旬

二、检查范围

重点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状况,是否存在“四风”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1.遵守十严禁的情况。严禁公款收送月饼节礼和电子证券;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盒购物卡;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走访或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各种联谊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2.遵守离京报备和请假制度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各单位自查。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

2.学校重点抽查。校纪委办公室会同学校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校工会等部门,对部分重点部门进行明查和暗访。

3.受理信访受理。学校设立举报电话:010—82509918,举报邮箱:jianchachu@ruc.edu.cn,受理师生员工的投诉和举报。

五、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党政联席会等契机,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对不抓不管,履责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问题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突出的单位和部门,校纪委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人民大学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试行)》严肃实施问责追责。

2.各部门各单位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即查即报,不得私自隐瞒和擅自处置所发现的问题。

3.各责任单位要于10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须有单位主要领导签字)报校纪委办公室。

校纪委办公室联系人:何文静,联系电话:010—62511075,邮箱:jijian@ruc.edu.cn,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220室。

纪委办公室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