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
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0-12-22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北京市《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发〔2008〕26号)、《关于在首都教育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9〕14号)和《关于推进2010年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2010年12月8日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在我校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综合运用试点和深入推进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推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点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防范,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尽快构建起符合学校实际的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学校中心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
二、实施范围
按照“着眼于阶段性目标,加大推进力度”,积极做好“向下”和“向上”两个延伸的要求,此次在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统计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人口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理学院心理学系、劳动人事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离退休工作处、教育基金会、档案馆(博物馆)、北京人大文化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明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世纪方兴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苏州世纪明德文化科技园有限公司、印刷厂共27个职能部门、学院(系)和直(附)属单位中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已开展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单位要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三、方法步骤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此次我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工作启动阶段(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召开全校会议全面总结深入推进工作情况,组织有关单位介绍工作经验,传达上级精神,印发学校文件,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有关操作方法。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成立本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及指定专人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任务。
第二阶段,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11年3月中旬前完成)
各单位结合工作岗位说明书,组织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对照工作职责,认真分析出工作岗位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并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各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对岗位风险分析要严格把关,确保分析到位,定位准确,等级评估合理。
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填写《岗位风险分析和防控措施表》中风险分析的相关内容。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11年3月底前完成)
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对照岗位风险,提出防控措施。防控措施要经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最终细化、落实到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中去,使防控措施能够得到切实执行。
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填写《岗位风险分析和防控措施表》中风险防控措施的相关内容。
第四阶段,考核防范效果阶段(2011年4-5月份)
各部门、各单位首先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2011年4月中旬前,将本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自查报告和全部《岗位风险分析和防控措施表》送纪委办公室备案。
学校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和考核。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进行,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五阶段,完善操作规程阶段(2011年5-6月份)
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程序,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把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重点岗位和重要工作环节,突出抓好拥有人、财、物管理权的关键岗位,从具体业务工作流程入手,从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入手,重点查找制度机制缺陷,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防范措施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规范管理行为,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三)加强考核,巩固效果。为深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形成全校共同参与预防腐败和廉政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并取得实效,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检查与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违纪的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要严肃处理。
附件:1、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若干说明
2、岗位风险分析和防控措施表
附件1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若干说明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概念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预防腐败”的工作理念和风险管理理论、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行政审批或管理事项的工作岗位和重点工作环节可能发生腐败的廉政风险点,科学评定廉政风险等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监控对策,切实预防腐败行为发生。廉政风险具体可分为思想道德风险、外部环境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四种类型(以下简称“四类风险”)。廉政风险管理具体可分为“查找及评定风险等级”、“制定并实施防范措施”、“检查及考核防范效果”、“完善并形成操作规程”四个循环渐进的管理环节(简称“四个环节”)。
(二)“四类风险”的内涵及相互关系
思想道德风险:指因私欲、私利等自身思想道德偏误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行政管理行为失控,或授意他人违反职业操守,导致行政行为结果不公正、不公平,行政行为对象利益受损或不当得益,构成“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外部环境风险:指为了达到行政结果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目的,行政管理对象可能对相关行政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行政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制度机制风险:指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可能造成行使权力失控,行政行为失范,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岗位职责风险:指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及存在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和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实际风险,可能造成在岗人员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或不作为,构成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核心就是通过加强制度机制约束和制衡来化解、转移和降低风险,同时依靠制度机制的优化达到防止主观偏差和客观环境侵扰的效果。
思想道德偏误是导致“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主观诱因,外部环境影响是导致“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客观诱因,制度机制缺陷是导致“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的必要条件。
二、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北京市委、市政府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教育系统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教育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干部素质和管理水平等重要工作的组成部分。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一是有利于更好地履行职责,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有利于强化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三是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预防腐败的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有利于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降低行政风险,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特点
注重预防。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在明确和充分评估廉政风险种类和级别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建立预警和防范机制,做到弥补漏洞,降低风险,防患于未然,把保护干部和注重预防的工作落到实处。
突出重点。紧密联系实际,通过查找评定廉政风险和制定防范措施,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审批及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重点工作岗位和关键环节纳入重点监控管理范畴。
过程管理。加强对管理事项从经办开端到完结全过程的管理,通过预防措施,及时发现潜在的廉政风险和管理的薄弱环节,纠正问题,循环反复,达到规范行政和管理行为的目的。
自我完善。从自己最熟悉的日常工作环节入手,发现最易伤害自己的廉政风险,选择确定最适用的防范措施,达到确保自己不出现“以岗谋私”,“以权谋私”等腐败问题的效果。
附件2
岗位风险分析和防控措施表
单位 | 岗位 名称 | 责任人 | 分 管 负责人 | |||||
工作职责 | 工作程序、环节 | 风险等级 (高、中、低) | 防控措施 | |||||
1 | ||||||||
2 | ||||||||
3 | ||||||||
4 | ||||||||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