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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工作会议并印发相关通知

时间:2014-09-05 来源: 作者:


近日,中央纪委、教育部、北京市纪委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特别是要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教师节及开学前后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

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党委书记、校长和纪委书记的亲自部署下,于9月5日召开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工作会议”,财务处、国际交流处、书报资料中心等近10家重点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王健主持,她传达了中央纪委、教育部、北京市纪委等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有关案例,强调了领导干部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反对“四风”的重要性。校长助理、学校办公室主任郑水泉指出,此项工作是党委书记、校长和纪委书记亲自部署的,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都高度重视,我校确保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希望各重点单位回去以后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会议还讨论了“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经校领导审批后以学校党委文件的形式印发。

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

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

为加强中秋、国庆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通知精神,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持之以恒、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北京市纪委关于节假日期间的“九个严禁”要求,并切实做到“六个不准”:

不准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购物卡等节礼;

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

不准用公款组织任何形式的旅游、无实际内容的考察学习、座谈会或研讨会;

不准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使用公车;

不准借节假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特别是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不准有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执行中央、北京市纪委“九个严禁”规定以及本通知“六个不准”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相关工作纪律落到实处。

三、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对于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应充分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随时受理师生员工的举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2014年9月5日